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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外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表时间:2024-07-24 10:19:48 来源:网友投稿

据复旦大学研究院获悉,复旦大学外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已经公布。已经报考复旦大学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复试信息: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成立以学院分党委书记为督导、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各系分管主任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制定了以下复试细则。

一. 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的原则、当年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拟定考生复试名单,并报请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2. 复试依据学校《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的原则,采取差额的做法,其比例根据考试的实际情况和各学科发展的需要,一般为 1:

1、-2。

二、复试小组的构成及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人数等实际情况,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小组将负责复试内容的确定及命题、复试成绩的评定,并根据复试情况给出评语和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的安排复试小组

将根据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将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之一。根据各系、各学科的具体要求,复试可采取面试、笔试加面试等形式。复试的笔试时间依不同专业而定,其中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四、复试内容

科学学位

形式:面试

科目:学科综合知识(包括文学、语言学、翻译的专业知识等)

专业学位

形式:面试

科目:学科综合知识(包括翻译相关实践与专业知识等)

五.复试的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学院留 2 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报考资格审查需查验的考生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6)对于在读研究生,需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需于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 2017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查验是否具有《报考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六.复试成绩的评定及录取

复试成绩的评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采取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 + 复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七.复试纪律

复试小组成员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的质量关,并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工作,以备核查。凡属考生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得分和录取意见。复试记录由各系汇总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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