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2年硕士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广西民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原则与指导思想
1.调剂名单的确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择优挑选的原则。
2. 复试环节坚持严要求、高标准的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为1:1.5到1:1.8之间。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政策,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严格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第一志愿考生和稀有少数民族考生。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何龙群(校长)
副组长:杨再延(纪委书记),李珍刚(副校长)
成员:邓光辉、陈积光、刘焕文、唐贤秋、陈元中、何立荣、麻新纯、黄晓娟、韦树关、周建新、何江、刘晓冀、周永权、谭学才、王敬浩、李枭鹰、黄兴球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录取名单。
2.学校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杨再延(纪委书记)
副组长:邓光辉
成员:张强、唐国军、韦焕贤、蒋兴礼、陈铭彬、吕俊彪、黄佩华、刘振海、文国富、杨家明、伍广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3.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主任为刘焕文,副主任为唐贤秋,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日常工作。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主任为邓光辉,副主任为吴易安。负责受理有关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投诉处理和监督。
4.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招生工作。
5.各学院须成立以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复试监督小组成员3-5人,负责学院调剂、复试和录取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须分别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备案。
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细则,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在复试前公布,复试中严格执行。
(2)复试前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4)审核各学科专业拟定的调剂名单。
(5)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审核和上报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复试材料。
(7)对考生提出的复试录取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3.各学院原则上按学科(专业)或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相近学科专业可联合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
(1)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依据本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拟录取类别或备录排序。
三、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的挑选按照二级学科进行,原则上由各二级学科带头人负责主持,二级学科带头人不在校的,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委托本二级学科其他导师负责。调剂考生的挑选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一)调剂时,原则上要求通知本二级学科每一位校内导师到场,集中协商与讨论,到场协商的导师不得少于三人。对导师不足三人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派所属一级学科下其它二级学科的老师参加。
(二)对大家一致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直接列入调剂名单。对争议较大的调剂备选考生,可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决定,赞成票必须达到3分之2及以上,方可列入调剂名单。
(二)调剂名单原则上必须每位到场的导师签字。
(三)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每个调剂专业的复试调剂考生名单,并签署意见;
(四)各学院将复试调剂考生名单连同无记名投票原始票于4月5日下午五点半前一起提交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发布公示,公示期7天。
(五)选择调剂生的条件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中的有关规定。
(六)对一志愿及调剂考生人数严重不足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几部分组成。
1.笔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考试主要为了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科目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不得补考。
(2)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笔试)本课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8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3)跨学科加试
对跨学科的考生,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科目进行加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4)思想政治理论加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8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学院组织考试。
(5)数学加试
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2.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由外国语学院和研究生处组织,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说测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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