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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有关要求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1:51 来源:网友投稿

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有关要求

为做好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2.对个别生源不足的学科经批准可破格复试少量线下考生或接收调剂考生。

3.除推荐免试生含支边考生不参加复试外,拟录取考生一律要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2012年我校各招生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1.5。对合格生源不足或等额的专业通过校内外调剂按1:1.2比例复试,对合格生源较多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为1:1.5。

三、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4月18日;复试时间:4月19日至4月22日。

四、复试方式

1.笔试

分专业课、外国语和政治理论笔试。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报考MPA、MBA和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MPA、MBA、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除外)还要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分值150分。政治理论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100分。

英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试题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试题相当,题型一致。英语笔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试英语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英语成绩与初试英语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英语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统考日语、俄语及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外国语测试以及普通专业二外的外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③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将记录表交学校保存;

④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

五、复试内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本人须在面试时向复试小组出具成绩单);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具体要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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