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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3:18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特制定以下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以健全的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均应成绩、结果明确。

二、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原则上按录取总人数的112%名额进行差额复试。

3.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组织

1. 根据国家最低分数控制线确定我校今年参加复试考生总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统一协调全校的复试工作。

2. 按照学科专业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复试考察。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须配备1名记录员。所有面试均需录音。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实践能力及应用能力。

(1)笔试包括专业课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根据学科情况制定,满分为100分。

(2)外语测试满分为50分。包含听力、专业外语笔试及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三项。其中听力(10分)与专业外语笔试(30分)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共90分钟。外语口语能力测试(10分)另行组织。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4)部分全日制MFA专业方向视具体需要,线下考生申请复试原则为专业第一,总分差10分之内;或专业名列前茅,总分差4分之内,且需相关院系推荐。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内容: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心理素质(综合面试时完成);

5)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 外语表达能力。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1. 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4月17日、18日和19日进行(具体见日程安排)。我院在今年国家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将根据各专业方向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具体见复试公告)。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今年我院生源的实际情况,将允许少量专业学位(MFA)的考生(不超过总录取人数3%)破格参加复试。研究生部将对破格考生进行严格审查,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且须进行公示。破格考生最终进入录取程序与否,取决于其复试成绩及上级部门审批结果。

凡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证件直接到学校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2. 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已获英语六级证书者请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还应接受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时学校将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提供学生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3)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甚至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证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据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名额、成绩计算及排名

1.我校今年国家录取计划为:硕士生(MA)35名,艺术硕士生(MFA)45名(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试成绩+外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复试时应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并有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及签字,所有其他复试材料(包括笔试试卷等)保存在研究生部备案。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排名

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复试/2.5)的计算结果进行排名。各专业方向根据排名依次录取。

七、体检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在复试阶段进行,详见通知。

注:

1.复试在上海戏剧学院本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复试报到时告知。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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