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3:24 来源:网友投稿

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及思维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工作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 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拟录取。

第三条 复试比例(参加复试人数与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

1.2。

第四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应至迟在复试前一周将复试工作办法(含复试程序、方法、复试权重及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等)告知考生。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分配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审批各学科专业复试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及申请调剂名单;统筹全校的复试工作。

第六条 各学院要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3人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各学科复试组导师的培训工作,对本学院复试不合格考生的解释工作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要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各学科专业复试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名或者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组须配备1-2名记录员。

复试组的职责是:

1.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2.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笔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其他复试工作;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工作秩序。

三、 复试内容及形式

第七条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八条 复试工作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不同的形式:

(一)笔试

1.专业课测试

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50分。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对应《招生简章》复试栏目中笔试专业课的考试科目。

2.同等学力加试

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原则上由学科复试组组织实施。学科复试组不能自行组织实施的,可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调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

(三)面试

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及潜质,复试组应注意把握面试时提问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泛问与追问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地考察考生。具体要求:

1.核查考生出示的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有已复试报到字样的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2.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预先制作一定数量复试题目,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

4.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在《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复试情况登记表》)中的指定位置。

5.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量化得分表》(见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