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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专业200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7:07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4]27号文《关于做好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复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200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目的要求

复试是在考生初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对其基本素质、业务知识、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从中选拔优秀的考生攻读硕士学位。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复试可按学科、专业(内、外科按三级学科)成立由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或由导师组合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副高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另要聘请一名记录)。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其中一位导师担任。

复试工作由复试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小组按照复试目的要求和复试内容,对考生认真进行复试和做好记录。复试过程不少于3小时。复试完毕两天内,将考生复试材料交研究生办。

三、内容

复试内容分专业课、专业外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三部分。满分100分。

专业课测试:以笔试为主,可结合进行口试(临床专业可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程度;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性思维能力。满分70分。专业课复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调剂专业的考生,其专业课复试科目,由导师确定。

专业外语测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阅读与翻译专业外文文献资料的能力。满分20分。专业课和专业外语也可结合进行。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具体形式由复试小组自行确定。满分10分。

四、实施办法

我院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

导师只有一名考生上线,应进行复试。若复试成绩及格,应给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导师可以接受调剂生复试。

导师有多名考生上线,按照1∶2的比例从初试成绩总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复试。

考生上线人数不足的导师,可以接受调剂生。调剂原则上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考生调剂在第一批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办向导师和考生推荐,实行先专业内、后专业间调剂和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导师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调剂生的复试:导师可按1∶2的比例进行复试。

录取办法: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划定后,复试名单将在我院研究生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请复试名单上的考生及时电话联系我们(0754-8900206)。复试分二批进行。第一批4月上旬,初试成绩符合第2条和第3条的考生复试;第二批,4月中旬―4月下旬,调剂生复试。具体日期由复试小组确定,并另行网上通知。

复试前先由学院卫生科安排考生到附属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请考生自备照片和体检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导师因故外出,或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复试,可以委托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导师组织复试。

五、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但因我校招生人数有限或复试未予录取的考生,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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