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7:41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

复试基本要求以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为准。

一、复试科目名称:

1、专业综合课笔试(含民法、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2、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二、复试办法:

1、复试资格: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共计191人。

2、复试办法: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各专业3-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地点见研究生院安排。

法学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