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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与录取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8:50 来源:网友投稿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现将我校200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2006年4月3日――4月7日(第一批)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并进行宏观监督与调控。各学院成立分学科复试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各学科复试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每个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各学科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日程安排下周一(3月27日)下午16:00前上报研究生部。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学科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复试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复试开始之前由各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及体检费。

⑤调剂生源带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出据的《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或考研初试成绩单(加盖公章);

负责考生资格审查需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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