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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外语学院2006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9:34 来源:网友投稿

一、复试方案:

1.凡总分及单科分上国家线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复试。

2.复试科目为笔试、听力和口试,各100分,复试总成绩以300分计算。

3.初试成绩只计算两门专业课的成绩,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名次进行录取。

4.上线考生必须在4月16日下午2:00-5:00准时到外语学院报到。地点为三号教学楼三楼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5.英语语言文学(专业1)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2)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地 点

4月17日上午

8:30 - 9:00

听力

3301/3401/3502

4月17日上午

9:30 -11:30

笔试

专业1:3319

专业2:3408

4月17日下午

14:00 -17:30

口试

三楼会议室

4月18日全天

全天

口试

三楼会议室

6.报考俄语专业及专业2中日语语言考生复试科目同上,时间及具体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

1.英语语言文学专业(100分)

文学70%,语言学15%,翻译学15%。

2.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100分)

语言学35%,应用语言学和教学法35%,翻译学30%。

三、特别说明:

1.考试时不能带任何工具书。

2.由于今年考生上国家线的人数较多,与计划录取人数的比例为1:

1.4,超出1:

1.2的指导性比例,复试后淘汰的人数会较多。

3.鉴于以上理由,凡自愿调剂到其它院校的考生,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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