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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方案

发表时间:2024-07-24 10:29:50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教育部2006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按照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现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如下调整:

专业

复试分数线

调整后统考生招生规模

统考

公费

统考

自费

参加复试人数

单科(一)

单科(二)

总分

世界经济

56

84

340

7

3

4

3

国民经济学

56

84

340

6

1

5

1

区域经济学

56

84

340

6

3

3

3

财政学

56

84

340

15

13

2

17

金融学

56

84

349

54

29

25

68

产业经济学

56

84

340

7

3

4

3

国际贸易学

56

84

340

30

26

4

35

劳动经济学

56

84

340

6

5

1

6

统计学

56

84

340

8

7

1

8

数量经济学

56

84

340

8

3

5

3

经济法

55

83

340

19

16

3

21

英语语言文学

57

86

350

13

11

2

15

管理科学与工程

54

81

340

13

9

4

10

会计学

54

81

363

65

35

30

82

企业管理

54

81

340

13

11

2

15

技术经济及管理

54

81

340

4

0

4

0

社会保障

54

81

340

10

8

2

11

合计

284

183

101

301

另外推荐免试生66人,单考生10人,MBA计划招生 50人。

1. 根据教育部《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我校采取以下差额复试:若本专业上线人数未超过调整后统考生招生规模数,则按照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若本各专业上线人数超过调整后统考生招生规模数,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名,按125%比例进行复试。

2. 由于今年我校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较多,超过了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我校正积极向天津市考试院申请扩招名额。各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也可自愿申请参加我校复试。

3.有关复试的相关规定参阅《天津财经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其中复试合格成绩为180分。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录取方法:复试后,按照复试合格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总成绩(满分800分)=初始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5.与录取有关的情况说明:

①已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各专业公费名额指标内的,按原专业录取为公费生。

②已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各专业公费名额指标以外的,按原专业录取为自费生。

③复试成绩合格,排名超出各专业调整后招生规模数的考生,如其他相近专业有空缺名额,则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这些专业,按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分别以总成绩进行排名调剂。所调专业考生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教育部规定,英语语言文学、法学及社会保障专业不能调到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之下的专业。合格考生最多只能进行一次校内调剂,且均为自费生。

④复试成绩合格,但未实现校内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或等待扩招名额。

6.对于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规定的复试分数且成绩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考生,也欢迎参加我校的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在我校有扩招名额情况下,择优录取。

7.根据我校得到的扩招指标数,统筹安排复试合格考生择优录取。

8.扩招的名额均为自费生源,且录取专业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天津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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