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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07年考研复试方案

发表时间:2024-07-24 10:31:04 来源:网友投稿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2007年4月15日(星期日)上午9点至11点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笔试,地点:诚信楼102 103

面试:4月15日下午1点到3点法学硕士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528候考;

下午3点起法律硕士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528候考;

面试考场设置在宁远楼7层。

二、复试规则

1、坚持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实行差额复试。学院将对差额部分的考生排名次。复试小组认为成绩不合格者,院系复试领导小组组织新的复试小组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小组成员由法学院教授组成。

3、考生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复试小组和复试题目。

4、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三、复试考查的重点

复试的重点在于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成绩评定标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

3、复试合格者,按照初试成绩的70%加复试成绩的30%之和进行总成绩排序。

六、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参考书目:

《刑法学》,高铭暄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考试时间:

16日上午8:30-11:30,地点见院系通知。

《民法学》,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考试时间:

16日下午13:30-16:30,地点见院系通知。

七、考生须知: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候考。

附:笔试考场安排:

诚信楼102法学硕士研究生(77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排名前50名的同学)

诚信楼103法律硕士研究生(排名50名之后的同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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