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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发表时间:2024-07-24 10:44:12 来源:网友投稿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 我校属于地处一区的招生单位。申请调剂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还须符合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A类考生)。

2.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申请的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情况下为同一学科内专业。

4. 初试科目与申请的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 申请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其他专业不可调入。(注意:申请调剂考生需符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报考条件)。

6.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申请。

7.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只接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的调剂申请。

8.以上条款若与国家政策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的调剂:仅接收报考专业为线上(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考生的调剂申请。由于复试时间固定,不可能同时参加两个专业复试,故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考虑,慎重抉择,志愿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三、调剂程序:

1.参加调剂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本校相关专业)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通过2012年研招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2.调剂时间安排:

(1)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4月3日19:00-4月4日19:00

(逾期视为不申请)

(2)非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4月5日08:00-4月6日8:00

3.我办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复试

4月10日报到,4月11日开始复试。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见我院网站信息。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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