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西夏区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西夏区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根据《银川市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促进西夏区教育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出发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开展阳光招生,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招生计划
西夏区2014年小学毕业年级共77个班,毕业生3957人,其中:所辖城市小学46个班,毕业生2457人;农村小学28个班,毕业生1396人。纳入招生范围的民办、外县办小学3个班,毕业生104人。小学预计招生84个班,共计预招生4175人。
初中毕业年级共67个班,毕业生共3706人。其中:直属初中52个班,毕业生2959人,区、市属初中15个班,毕业生747人。全辖区纳入招生范围内各类小学共毕业3957人,2014年初中计划招生74个教学班,共计预招生4144人。
三、招生原则和方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入学。公办学校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考试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各种实验班名义进行招生;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测试选拔学生入学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持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各小学招生期间必须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和“两个全部纳入”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生态移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对符合辖区政府规定接受条件、手续齐全的常住人口子女、生态移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使生态移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城市小学和各类社会办学机构不得举办学前班。
(一)小学招生
1.各小学按照户籍和住址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城市小学要保证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农村小学要保证六周岁半以上适龄儿童(2008年2月28日前出生)全部入学。在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必须达到100%的同时还要确保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小学必须在保证本学区全部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可招收学前一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但必须提交申请由西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举办,收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坐支坐收。小学入学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对新招收的小学生,要做好义务教育建档工作,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入学注册手续,并在20日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和电子学籍。
2.小学报名时间:2014年8月10日至15日,各小学招收户籍和住址在划定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儿童免疫证明到户籍和住址划定片区的小学审核,学校通过后,由校方出具证明交监护人。监护人持户口簿、儿童免疫证明和学校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入学通知书》,交给校方登记报名。
2014年8月24日至25日,各小学在严格控制班额的情况下,配合教育局调剂招收划定片区内集体户适龄儿童和外来随迁子女,收满为止,若仍有就学需求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初中招生
(1)初中招生严格按照城乡分块、区域划片,以户籍和住址所在地为依据就近分配的原则,所有小学毕业生全部就近分配到初中学校就读,各初中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两镇中学的招生工作由两镇教育办公室协调,各中学按照招生范围招生。银川八中招收农牧场小学、南梁小学毕业生。银川二十五中招收西夏一小、西夏二小、西夏十二小(部分)、西夏十五小(部分)、平吉堡小学、西马银小学毕业生。芦花学校招收农科院附小、同庄小学、顾家桥小学、良渠梢小学、南梁小学(部分)毕业生。教育局负责辖区其他小学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各中学不得自主招生。
(2)招生时间:2014年8月1日至23日,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在册的小学毕业生;8月24日,初一年级新生名册下发至各初中学校;8月25日,各初中学校将《录取通知书》下发至相关小学;8月25日至26日,被录取的初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
(3)严格执行初中学校电子学籍档案管理办法,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籍号直接使用原小学学籍号,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要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提供基础性保障。严禁各初中学校接收复读生。
四、报名
1.初中招生报名工作要严格审查小学毕业生户口,学生户籍以2014年5月31日前为准。
2.户口在本辖区,本人在外地借读小学的毕业生要回本区就读初中,须持本人户口簿、原毕业学校学籍档案和毕业证书,于7月15日前,直接到教育局基教室登记调剂分配。
3.凡户口不在西夏区(含流动人口)而在辖区就读小学的毕业生,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须向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由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不再进行分配。如仍需在西夏区初中就读的,由教育局调剂,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
4.各小学要认真审查毕业生户口,按规定时间上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各中学在开学后三周内按统一格式上报新生纸质及电子名册。
五、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
(一)为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夏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蕴丹西夏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冰西夏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尤建萍西夏区教育工委书记
西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建红西夏区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韩瑞红西夏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志强镇北堡镇教育办公室主任
马德科兴泾镇教育办公室主任
孙建平西夏区教育局基教室主任
何红郿西夏区教育局基教室副主任
马宏亮西夏区教育局基教室干部
(二)坚持原则,做好宣传。中小学招生事关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影响面大,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招生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内容,在招生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在招生期间必须在岗,一律不得外出,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四)各校招收新生班级数、学生数要以西夏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为准,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扩班、缩班。同时要通过电子学籍软件设置和管理严格消除大班额,严禁超计划招生。
(五)各校要按照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节点和程序进行招生,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禁下校进行生源摸底、动员招生。
(六)各中小学要增强大局意识,在招生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互相尊重,不互挖学生,不扰乱招生秩序。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特别是弄虚作假、超计划招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年终考核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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