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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仑外来人员小学入学所备证件是哪些

发表时间:2024-07-25 14:10:49 来源:网友投稿

(四)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

1.资格条件。根据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仑外教办〔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证明材料要求: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凭户籍所在地村、乡镇或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无监护人证明;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申领暂住证(居住证)1年以上,申领暂住证(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记录——凭现暂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有相对固定住所——凭暂住地本人房产证或暂住地所属的村、乡镇或居委会等政府部门出具的租房证明、居住证明;

(4)有稳定职业——凭《劳动合同》、《工商执照》或村、乡镇或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种田、养殖大户证明;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经暂住地所属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查验;

(6)目前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2010年起年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需经本区劳动保障部门(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站)审核查验。

3.入学程序办法:

(1)所有要求在北仑就读小学、初中的外地户籍学生(包括要求中途插班的外地户籍学生),可于2011年4月18日~5月20日或8月23~31日,到暂住地所属的街道、乡镇中的便民服务窗口领取《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资格查验证明联单》,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办理查验手续。

(2)已办理完《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资格查验证明联单》查验的外地户籍学生,可向暂住地就近的学校报名登记,申请入学。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4日~20日,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21~25日,各公办小学、初中需及时决定是否接纳,并告知已向学校报名登记的外地户籍学生,公办小学、初中的接纳工作应分别在5月底和6月底前全部完成,之后原则上不再接纳。未被公办小学、初中接纳的外地户籍学生可向外来工子女学校报名登记,外来工子女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9日和8月23~31日,其他时间段原则上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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