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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转专业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29 03:52:20 来源:网友投稿

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满足下列条件:学习态度端正,思想品质良好,无违纪记录。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智育排名在本专业前50%(含50%)以内的学生。

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获下列奖项之一的学生(限排名前三):“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挑战杯本科生学术(创新创业)竞 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 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

对拟转专业确有特长,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科竞 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限排名前三),可转入竞赛所属领域的相关专业。

确有特殊学习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可申 请转专业学习。一般应从工学或理学类专业转入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学 科等我校所设专业学习。

学校因专业调整或停办,保留入学资格并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或学籍异 动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申请者转入有关 专业。

参军退役本科学生复学后,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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