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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发表时间:2024-07-29 13:24:25 来源:网友投稿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申报范围和对象:在广西境内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以及在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等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或其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均可申报。另外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职称文件要求,全区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需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进行推荐。

2、学历要求:根据申报者的学历背景进行评分。例如研究生(全日制有学位)计10分,研究生(全日制无学位)计9分,研究生(函授、自考等有学位)计9分,(函授、自考等无学位)计9分,本科(全日制有学位)计7分,本科(全日制无学位)计6分,本科(函授、自考等有学位)计6分,(函授、自考等无学位)计5.5分,大专(全日制教育)计5分,(函授、自考等无学位)计4.5分,中专(全日制教育)计4分,(函授、自考等无学位)计3分。

3、工龄要求:根据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工龄进行评分,每满一年得1分,满分为16分。

4、资格年限: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每年得0.5分,满分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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