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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集合知识点归纳

发表时间:2024-07-29 21:53:50 来源:网友投稿

⒈定义:一般地,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或集),构成集合的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或成员)。

2.表示方法:集合通常用大括号{}或大写的拉丁字母A,B,C„表示, 而元素用小写的拉丁字母a,b,c„表示。 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3.常用的数集及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

或N+;N内排除0的集.

整数集记作Z;有理数集,记作Q;实数集,记作R;

4.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⑴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那么任何一个元素在不在这个集合中就确定了。

如:“地球上的四大洋”(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中国古代四大发明”(造纸,印刷,火药,指南针)可以构成集合,其元素具有确定性;而“比较大的数”,“平面点P周围的点”一般不构成集合,因为组成它的元素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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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异性:一个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即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出现的。.

如:方程(x-2)(x-1)2

=0的解集表示为(1,-2)

,而不是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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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序性:即集合中的元素无顺序,可以任意排列、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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