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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贫困生补助标准

发表时间:2024-07-30 03:01:13 来源:网友投稿

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类别有:

(一)生活补助:对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生活补助,用以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需求;

(二)临时困难补助:对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用以帮助学生应对临时困难。

(三)路费补助:对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无力负担路费的学生给予补助,用以帮助学生顺利入学或返家。

第五章申请条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情况中任一项者,可申请生活补助;:

(一)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监护人无法给予基本生活费且所获资助总额无法支付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的;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烈士子女、来自于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所获资助总额加上通过个人和家庭所筹措的资金总额仍无法支付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的;

(三)学生身患疾病,治疗费用较多但未达到“广西大学学生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救助条件,且因治疗费用的开支导致无法支付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的。

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中任一项者,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损失严重(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对财产损失程度予以证明),导致学生基本生活费无法保障的;

(二)父母突然亡故、患重大疾病或因事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生失去经济来源,基本生活费无法保障的;

(三)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其经济损失严重且在校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第十一条寒、暑假期间无力负担往返家校路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路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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