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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的中小学学制规定

发表时间:2024-07-31 07:58:08 来源:网友投稿

民国时期 ,初小四年,男女同校,高小三年男女分校,中等教育四年男女分校,高等教育6到7年,大学预科三年,本科3到4年,专门学校预科一年,本科三年,一科四年,全部教育年限为18年,当时的初小学校四年为义务教育,毕业以后,录高等小学三年或一种实验学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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