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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中录取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31 14:24:28 来源:网友投稿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投档程序1、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确认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二)投档说明1、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

(1)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

(2)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

① 数学成绩;

② 语文成绩;

③ 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

④ 英语成绩。

3、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5、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80%,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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