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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户籍在衡水市就读学生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

发表时间:2024-07-31 23:56:08 来源:网友投稿

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廊坊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学生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通告为规范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妥善解决廊坊市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政策要求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精神,具有廊坊市户籍、在河北省以外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2023年度河北省中考,报考廊坊市普通高中。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地就读学生,廊坊市各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中考体育考试、理化实验考试以及其他考试(二)中考文化课考试三、其他事项1.中考时间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时间确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2.提供材料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外省(市)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

3.尚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4.以上政策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周知并相互转告。特此通告。廊坊市教育局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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