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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章程

发表时间:2024-08-01 10:33:12 来源:网友投稿

这湖南大学章程是湖南大学制定的规定该校管理和运行的规则和章程。

这些规定涵盖了学校的管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是学校运行的基础和规范。根据公开信息,湖南大学章程包括总则、组织机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总则部分说明了湖南大学的名称、部标代码、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性质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南校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邮政编码:410082);财院校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路109号(邮政编码:410006)。组织机构部分说明了学校设置的董事会、校长办公会议、学术委员会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部分说明了学校每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等。录取规则部分详细说明了学校在录取新生时遵循的规则和标准,包括统招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台湾学测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等。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您查阅湖南大学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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