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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4-08-01 11:16:23 来源:网友投稿

招生简章1机构与原则南京大学综合评价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南京大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招生对象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在地级市高考模拟考试中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3招生计划2021年南京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15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专业组1:经济管理实验班,人文科学实验班,社会科学实验班。专业组2:理科实验班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理科实验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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