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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在校用餐标准

发表时间:2024-08-01 12:45:56 来源:网友投稿

1.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基准标准为:小学每生每餐8.0元/餐,初中每生每餐8.5元/餐。

2.补助天数时间参照省定要求,每学期按100天予以计算。

3.若学校收费低于基准标准,则按实补助;若学校收费高于基准标准,超出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

二、营养餐差额补助流程1.学校在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向市教育局资助中心报送本学期学校营养餐餐费收费标准。

2.市教育局确定我市营养餐本地标准与省补标准之间差额,每年调整一次,按学期结算拨付。

3.市财政补助经费由教育局拨付至学校行政账户后,再由学校行政账户拨付至学校食堂账户。

三、其他要求1.确保公平公正,各学校要合理确定学校学生餐费标准,不得向学生收取省定营养餐补助与学校实际餐费之间的差价,保证学生营养合理且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2.实施专款专用,补助经费无特殊情况不得以非供餐方式替代,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不得铺张浪费。

3.为体现应助尽助要求,送教上门资助对象按同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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