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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留级

发表时间:2024-08-01 15:51:05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不得留级。

学生及其家长主动提出、确有需要的可以留级。小学一、二年级取消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逐步取消留级制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留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三年)仍不能升级,而又未满十六周岁者,应继续随班就读,可也转入初职班(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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