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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传媒专业录取原则

发表时间:2024-08-01 16:53:05 来源:网友投稿

长江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位于武汉校区,开设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4 个本科专业。

专业考试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考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方法为在投档考生中: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 40%、专业成绩占 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 80%、专业成绩占 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以上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省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按百分制折算)高的优先录取。

2.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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