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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成绩绩点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4-08-01 18:11:47 来源:网友投稿

大学成绩绩点管理办法是1.南开大学研究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和实践等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

考核无论及格或通过与否,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选课后未有效退课,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以实际情况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文献综述试和考查等。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应遵照培养方案及课程简介的规定,其中院级必修课一般为闭卷考试,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研讨课及实验课,可以采用考查方式。

3.研究生考试试卷由学院保留,试卷保留时间应为学生毕业、肄业或结业满2年。

4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批改考卷和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时应当实事求是和公正合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可采取百分形式打分和描述性打分。百分形式打分60分为合格并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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