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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接受校外调剂条件

发表时间:2024-08-01 20:07:35 来源:网友投稿

1、报考暨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且未被暨南大学录取,自愿调剂到暨南大学以外其他招生单位的相同或相近学科,且初试成绩达到考生第一志愿学科门类在调入地区的教育部分数线(按学科代码),并同时满足教育部关于考生调剂录取的其他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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