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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插班生怎么办手续

发表时间:2024-08-02 18:58:25 来源:网友投稿

(一)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二)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21日-23日)。 需提交特殊房产情况材料的家庭(见附件4),须在5月21日-23日,到拟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信息。 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中心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反馈核查结果(7月4日)。 招生系统反馈插班生报名信息核查结果,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

(五)复核申请(7月4日-15日)。 对本人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六)复核信息(7月18日-22日)。 公安、不动产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七)公示拟录取转学插班学生名单(7月25日-29日)。

(八)安排拟录取学校(8月1-5日)。 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具体流程见附件1。家长查询到有拟录取学校结果的,可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九)到拟录取学校现场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6日-7日)。 由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逾期未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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