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教育部承认学历的香港大学研究生

教育部承认学历的香港大学研究生

发表时间:2024-08-18 13:25:25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2004年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统筹局(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已获得由认可的香港高等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者(全日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可以申请攻读内地高等学校博士学位或在内地就业。

内地承认的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香港高等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岭南大学。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