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西南大学教学秘书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教学秘书的管理与考核

西南大学教学秘书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教学秘书的管理与考核

发表时间:2024-08-19 10:01:11 来源:网友投稿

第十六条 教学秘书接受教务处和学院的双重管理,教务处和各学院分别按教学管理的职能对教学秘书的工作进行领导、指导、管理和考核。

第十七条 建立教学秘书例会制度,教务处每个月召开一次全体教学秘书会议,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教学秘书如不能参加例会,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次例会考勤情况记录在案。第十八条 为了调动教学秘书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建立教学秘书考核制度和评优制度。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随学校年度考核进行。评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十九条 教学秘书的考核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重点是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第二十条 评优工作在考核工作基础上进行,凡被评为优秀者,学校将给予表彰,授予“优秀教学秘书”称号,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