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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4-08-21 16:24:29 来源:网友投稿

凡取得我校本科学籍、修满一学年、没有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2.0的当学年入学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结束时提出转院(系)、转专业申请(单招生、国防生等除外)。

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转院(系)、转专业必须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或考查。 转专业具体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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