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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转专业细则

发表时间:2024-08-21 20:38:54 来源:网友投稿

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一)申请资格1.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满足《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2.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非高考改革省市仅接收高考理科考生,高考改革省市仅接收高考考试科目满足护理学专业当年同生源地选考科目及要求的考生;4.生理无残疾、心理测评无异常;5.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注:建议身高≥160cm。(二)转入计划护理学专业:计划接收5人。(三)遴选办法1.转专业资格初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可参加转专业考核。

2. 转专业考核(1)考核形式:综合能力面试。

(2)考核对象:递交转专业申请材料并经审核合格者。

(3)考核内容:综合能力面试,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3. 录取办法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加权学分成绩(必修课程原始成绩)占50%、CET4 占 20%(换算为百分制成绩)、面试占 30%,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所有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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