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发表时间:2024-08-22 10:12:39 来源:网友投稿

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2.对复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少干计划”排名单列)。

3.如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由学院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4. 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