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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则

发表时间:2024-08-22 10:14:31 来源:网友投稿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包括:

一、申请要求:计划入站的博士后应具备博士学位和近五年内科研领域相关成果等资历,并在经有关评审签字后报审批批复。

二、博士后管理:(1)凡拟纳入博士后站之人员,由研究生院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按国立医学院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2)博士后统计报告:研究生院定期向上级学校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博士后日常管理:院系指定博士后管理员,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

三、其他规定:(1)凡入站博士后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2)凡入站博士后须参加博士后科研工作。

(3)凡入站研究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术出版及科技活动、科技成果交流活动,加强与省外学者和企业的联系,参加国际或地方性研讨会,积极开展学问交流活动。

(4)退出计划后出站人员,须做好“站到站”管理,并全部收回站内借出的实物和资料,并如实报告出站期间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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