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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发表时间:2024-08-22 14:37:53 来源:网友投稿

厦门大学生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门诊报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年度累计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住院报销: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其中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含二级医院、县级以下专科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三级医疗机构(含三级医院、专科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变化、具体费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厦门当地的医保机构或相关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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