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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小学义务教育贫困生资助标准

发表时间:2024-08-23 09:35:08 来源:网友投稿

1.寄宿生生活补助。

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2. 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黔江、城口、丰都、武隆、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及万州、开县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标准为在校期间平均每生每天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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