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户口在西安公办上小学需要什么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四证”到临潼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临潼区教师进修学校东楼一层)审核。根据西安市义务段入学时间安排,6月24日小学审核,7月1日初中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四证”具体内容如下:(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取西安各区县入学政策汇总、学区划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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