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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分标准

发表时间:2024-08-24 01:37:39 来源:网友投稿

由高到低为A、B、C、D、E。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D、E等级为不合格,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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