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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双学位

发表时间:2024-08-31 11:49:1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开展2010年度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2010/05/2714:20总共有4641人阅读过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双学士学位及主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威校教字[2007]6号)的规定,2010年学校继续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及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开设双学士学位(辅修)的专业

专业名称授予学位开办学院专业名称授予学位开办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商学院法学法学法学院

金融学经济学行政管理管理学

工商管理管理学朝鲜语文学韩国学院

市场营销管理学软件工程工学信息工程学院

2010年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招生简章(韩国学院朝鲜语专业).doc

2010年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招生简章(法学院).doc

2010年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招生简章(软件工程专业).doc

2010年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招生简章(商学院).doc

二、培养模式

根据文件规定: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达到第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学位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主辅修专业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达到辅修本科专业(以下简称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学生应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并且学有余力;

2、主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4、符合主办单位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程序

1、准备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双学士学位及主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尤其是关于成绩管理和学位授予的规定),结合实际,认真考虑。

2、学生本人必须了解主修专业的培养方案与拟修读专业的培养方案,确认已修课程和成绩能满足要求,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能够修满拟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同学请填写《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由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出具成绩证明,交开办学院审核。

4、报名工作由开办学院负责,于2010年6月15日结束。

五、其他

1、各开办学院要指定专人做好报名工作。

2、根据文件规定,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开班条件是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如报名专业因人数不足不能开办,该专业今年将停开,学院应及时通知已报名学生,已报名学生应及时调整志愿。

3、各开办学院应在6月21日之前将《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录取学生统计表》(附件2)报教研科。

4、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审核后,于7月2日前公布“2010年双学位(辅修专业)修读学生名单”。名单公布后各开办学院应及时整理相关档案,并告知学生办理相关事宜。

5、开办学院要严格执行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

6、开办学院要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修读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和考试等工作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录取学生统计表.xls

教务处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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