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乐群小学2016年入学条件
桂林市区公办小学秋季招生报名工作将于6月25日、26日两天统一招生报名。请各位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带孩子到学区小学进行登记报名。
一、户籍学生就读办法如下:
凡家有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居住四城区并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向所就读的小学提交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证明(房产证、集资房证明、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等有效证件,由就读小学和辖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城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到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原则上,四城区统一报名时间定在6月25日——6月26日两天,但有的学校是一天报完,有的是分两个半天报名,有的将学区和外来务工子女分开报名,请家长以各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千万不要错过。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属公办学校就读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外来人员就读子女户口簿;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截止2016年6月30日,时间在1年以上,以下同);
③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已取得1年以上(含1年)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④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含1年)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任何一项。
三、学生为四城区以外户籍,但随具有四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四城区居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
①学生户籍证明和具有四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学生与该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②具有四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四城区房产证明。
有的城区要求报名时出示母亲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的城区则要求,学生入学后,要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其父母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的要督促其限期办理,并做好登记留档工作。不管何时要求出示该证明,建议家长都提前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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