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9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
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北京市: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5分,理科类为585分;
天津市: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68分,理科类为524分;
河北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2分,理科类为493分;
山西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8分,理科类为505分;
内蒙古自治区: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0分,理科类为454分;
辽宁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6分,理科类为543分;
吉林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5分,理科类为516分;
黑龙江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2分,理科类为474分;
上海市: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8分,理科类为535分;
江苏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6分,理科类为331分;
浙江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8分,理科类为591分;
安徽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8分,理科类为494分;
福建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8分,理科类为532分;
江西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5分,理科类为495分;
山东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7分,理科类为521分;
河南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4分,理科类为506分;
湖北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8分,理科类为483分;
湖南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0分,理科类为503分;
广东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2分,理科类为498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2分,理科类为489分;
海南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34分,理科类为605分;
重庆市: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4分,理科类为505分;
四川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9分,理科类为504分;
贵州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8分,理科类为474分;
云南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5分,理科类为478分;
西藏自治区: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5分,理科类为311分;
陕西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1分,理科类为493分;
甘肃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0分,理科类为458分;
青海省: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7分,理科类为458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3分,理科类为449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5分,理科类为4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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