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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表时间:2024-10-14 00:39:13 来源:网友投稿

200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章程规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招生专业包括法学、公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报考者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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