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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发表时间:2024-10-17 12:15:06 来源:网友投稿

厦门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24年,最初名为法律系。1946年,正式更名为法学院。学院历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于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院系调整时,被撤销。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厦门大学恢复设立法学院。学院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己任,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交叉学科为辅的学科体系,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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