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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招生章程

发表时间:2024-11-29 00:58:41 来源:网友投稿

深圳大学招生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根据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专业设置,涵盖理、工、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多个学科领域。

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

报考条件: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分数线。

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政策,对具有特殊才能、特长或特殊贡献的考生给予适当加分。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其他事项:详细内容请查阅《深圳大学招生章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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