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在校青年教师读在职博士有什么规定

在校青年教师读在职博士有什么规定

发表时间:2025-03-15 18:38:29 来源:网友投稿

青年教师被录取为在职博士生,应和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书,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工作要求和获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在校工作年限等。

青年教师结合本职工作攻读博士学位是提高教师队伍业务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在校青年教师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有以下规定:

一、已获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可通过三种途径获得博士学位,即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论文博士生及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其具体要求和办法见附表。

二、青年教师攻读学位期间,学习所占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常承担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安排,不兼任普通博士生的“三助”工作,其工资待遇及住宿安排等仍在所在院【系、所】按青年教师管理,不转入研究生院。

三、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含论文博士生】,学校收取费用4000元,一次或分二次缴清,本人负担20%,所在单位负担80%,可从横向经费、对外服务收入、基金收入中开支。该款项由研究生处收齐后,全部转交预算内,仅用于课程学习及日常管理费,其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答辩等所需各项费用由原单位自行解决。

四、院【系、所】每年暑假前根据师资培训计划,按春、秋二季确定选派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在每年春、秋二次博士生招生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五、青年教师在职学习获得博士学位后,应继续在校工作至少3年。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