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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体温表上的出行记录怎么填

发表时间:2024-07-11 14:19:41 来源:网友投稿

注明具体时间、地点或车次/航班。

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从考前第14天(12月12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黔南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和确诊新冠病人有接触史的考生,除要填写《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注明具体时间、地点或车次/航班外,还需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做好赴考中的卫生防护。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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