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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党校研究生考试科目

发表时间:2024-07-13 05:47:22 来源:网友投稿

一、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

以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

按照准考证所示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4.初试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编制和命题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

(二)复试

复试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办法及日程安排于3月中下旬在我校(院)网站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一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

我校(院)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都要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录取资格。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综上所述中共中央党校MPA主要考察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以上内容全部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官方网站,参考了2022年的内容,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啦,更多在职考研相关信息请点击高顿在职研究生考研频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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