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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研究对象与研究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7 01:31:48 来源:网友投稿

参加了两篇博士论文的预答辩,一个是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研究,一个是关于乡镇领导人责任的研究。两篇都做了大量的数据分析或者长期的田野调查,让人惊喜,也有很多启发。但是他们的论文是否还有点问题。

于是答辩以后接到另一位同学的来信:

今天下午旁听了博士论文的答辩,也听到了您的点评,你在点评中提到研究问题与研究对象的区别,但是我不明白研究问题与研究对象的区别到底在哪?什么是研究问题?怎样找到研究问题?在第一个博士论文答辩的时候,您说行政问责制只是研究的对象,而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设计、制度实践成果才是研究的问题,那么是不是就是行政学当中某一个理论就是研究问题,在这个研究问题的指导下(某个理论的指导下,构建一个理论的解释框架),选择一个研究对象就行了。

我的回答是:

基本上你的理解是对的。在很大程度上,研究问题可以将论证的层次提升。

第一个同学只有研究的对象(问责制度),但没有可以在学科发展中找到对话的问题。他的选择有两种:一是简单点,最后将问题提升到委托代理关系层面。因为其论文最重要发现是:在中国的问责制度框架下,委托者与代理者实际上处于同一科层体系内,因此代理权实际上被内化而变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二是直接将这一研究问题贯穿全文始终,而问责制度只是他需要论证的问题的承载工具而已。后者更难把握。

第二个同学:实际上是有研究问题的,只是他没有厘清到底论证权责结构、还是责任机构、还是权力结构,还是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个不清楚因此论文看起来讨论非常集中,但实际上比较分散,而且前后表述也很难统一。

研究问题实际上是一种问题意识,其提出有赖于理论的积累。

当然在很多时候,我们的研究问题可能是“内隐的”而不是“外显的”。但是这没有关系,关键在于:如果是在做研究论文而不是政策报告,则必定有一根线贯穿你所有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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