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考研教学 > 心脏病考研体检能过吗

心脏病考研体检能过吗

发表时间:2024-07-19 12:32:49 来源:网友投稿

考研体检标准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

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

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不能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县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5、慢性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

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

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

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穗定性眼底病除外)。

12、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